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和《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登记,并经民政部门备案,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
2024-04-18 homechen 9875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多渠道开发利用存量资源建设养老设施,结合我省实际形成操作流程制度规范,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一)存量设施类型范围1.存量的商业或办公用房、工业或仓储用房、学校、基层卫生院、商品房等;2.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闲置用房;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3.其他适合用于作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存量资源。(二)养老设施类
2024-04-17 homechen 9874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专业支持、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有序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推动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到老年人床边,让老年人
2024-04-16 homechen 98545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务实、可及为导向,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有机嵌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延伸覆盖社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3〕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2024-04-15 homechen 39876
作为国内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截至2022年底,青岛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为238万人,居山东首位,老年人口占比达到23%。要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一支高质量的养老人才队伍必不可少。日前,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从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健全人才评
2024-04-12 homechen 5875
青民〔2024〕16号各区(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局、教体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城市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总工会、团委、妇联,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各分支机构:现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总工会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妇女联合会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青团青
2024-04-11 homechen 987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出台二十一条措施促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金融业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功能作用,促进我省养老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印发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关于促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金办发〔2024〕7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着力发挥金融监管
2024-04-10 homechen 5879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4〕17号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 天津市民政局 河北省民政厅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
2024-04-09 homechen 9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