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加盟- 养老产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中共中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即: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那么与养老产业有关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呢?
一、耕地占用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第八条规定,免税的社会福利机构,具体范围限于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内,专门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场所。
二、契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年第二项规定,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因此,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养老服务的,免征契税。
三、增值税方面,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条二项规定,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根据财税〔2019〕20号(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第一条规定,上述养老机构,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办理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
四、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非营利性组织条件并取得免税资格认定的养老机构,取得属于免税范围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属于非营利性性质的老年服务机构,取得的养老服务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对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可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其他老年服务机构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其取得的养老服务收入可以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另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五、房产税方面,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自用房产的房产税。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六、土地使用税方面,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七、车船税方面,老年服务机构自用车船免征车船税。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
养老院加盟| 养老、育幼领域紧缺人才培养传来利好!七部门将共同支持[2019-10-12]
-
益年养老快讯:养老机构-长者应急救护处理[2017-11-29]
-
养老院加盟 - 陕西省制定“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2022-11-18]
-
养老服务获政策力挺迎来新机遇,万亿市场空间待开启![2017-06-16]
-
养老院加盟 - 全国人大三审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统筹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2023-06-28]
-
养老院加盟- 各地养老机构补贴大全(续)[2022-04-07]
-
养老院加盟| 万亿养老产业迎投资窗口期 利好政策频出[2019-09-26]
-
益年养老快讯:当我们老了,一起去养老院吧![2017-06-19]
-
养老院开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风险管控要点[2019-04-22]
-
养老院加盟 -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标准与规范[2022-10-24]
-
养老院加盟- 怎么做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各地试点经验来了(附试点城市补贴)[2022-06-07]
-
养老院加盟| 上海发布养老服务条例,为养老提供法治保障[2021-02-06]
-
养老院加盟 - 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规范[2022-11-23]
-
益年养老- 养老机构运营中老人常见的意外事故及防范策略[2021-06-04]
-
人民日报:以出生人口推算,全国迈入60岁的人口数今年超过2000万,退休人群规模有多大?[2022-08-26]
-
养老院加盟| 消防安全标准!养老机构安全应急处置规程[2020-08-04]
-
益年养老为你深度解读中国养老地产盈利模式[2017-07-13]
-
养老院加盟 - 从“个体”到“社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现实应对[2023-06-12]
-
益年养老快讯:2.2亿人口的养老医疗市场会给投资带来哪些机遇?[2017-11-22]
-
《辽宁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提出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2018-01-18]
-
益年养老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这些机构改革和养老有关![2018-03-19]
-
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2020-11-14]
-
养老院加盟- 想投资养老改造项目?这10个步骤教你如何决策[2021-06-30]
-
益年养老|医养结合,破解医疗养老"两张皮"[2018-04-13]
-
益年养老-养老护理员最高可获3万元补贴[2022-04-29]
-
养老院加盟- 益年养老布局河南商丘市,深入调研商丘养老市场!即将打造商丘市又一家益年养老旗舰店![2021-11-06]
-
养老院加盟- 浙江海宁市:加大投入支持养老服务完善基础设施,明细化各项养老补贴、奖励机制[2022-04-01]
-
益年养老快讯:《江苏省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发布(后附各部门分工及时间节点)[2017-10-21]
-
益年养老 | 医养结合的三种模式解析[2017-12-08]
-
益年养老| 养老机构应如何搭建一个优秀的领导班子?[2020-12-28]
-
益年快讯:养老产业最有发展“钱”景的服务-适老化改造[2017-06-28]
-
益年养老快讯:面对“难缠”的老人该怎么办?[2017-11-08]
-
人才问题是战略问题,是决定老龄医养服务业的命运问题[2018-03-28]
-
养老院加盟| 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场所供给和运营管理的通知[2020-10-21]
-
养老院加盟- 浙江温州市养老机构内设持证运营的护理院、医务室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补助[2021-09-09]
-
益年养老 | 走近“老漂族”,他们的晚年如何安放?[2017-12-12]
-
养老院加盟| 十三部门发文:明确完整居住社区老年服务站等的建设要求[2020-09-07]
-
养老院加盟-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设置指引[2021-12-07]
-
养老院加盟- 开办一个养老机构务必做好的4个关键环节[2021-12-14]
-
养老院加盟-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高至9000元[2022-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