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年养老快讯:“养老院”起源于南北朝 宋代50岁便可进入

2017-11-09 10:21:24 admin 1409


益年养老


养老,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当现代社会的大多数家庭进入“421”模式,意味着一对夫妻将至少赡养4位老人,尽管有各种社保政策的支持,陪护照料的压力仍不言而喻。


而在古代的农业社会,没有退休金、养老金的古人如何养老?政府对寿比南山的老人有什么特殊政策?有学者研究发现,四川出土的汉代养老画像砖上的鸠杖,就相当于最早的“老年证”,70岁以上的老人持鸠杖享受免劳役赋税、政府发粮食酒肉的特权。到公元521年,南朝的梁武帝命令设立“独孤院”,专门收养老人和孤儿。至此,中国历史上出现第一家官办“养老院”,而后历朝历代都有官办、民办背景的养老机构,在家庭养老之外照料孤寡老人。


鸠杖是汉代的“老年证”


一提起养老的话题,四川博物院的东汉养老画像砖,绝对是明星文物,不可不提。


这块画像砖1956年出土于彭州市太平乡,正面有一座粮仓,建在台阶之上,以防粮食潮湿。仓房开两门,房顶上有两气窗,用于通风。仓房的左侧前铺一席,席上坐一戴冠长服的人,两手伸出似作指挥状,面前还放着大小两个量器。有趣的是,仓房右侧有一老人持鸠杖跪在地上,在他面前,一名仆役用量器往地上的容器中放入粮食。


画像砖上,这个手持鸠杖的老人格外引人注意。在考古发掘中除了汉画像砖、石的画面上出现之外,亦有鸠杖实物出土,如《甘肃武威咀子汉墓发掘》报告中说:“鸠杖,墓18出有二根,长1.94厘米的木竿,圆径4厘米,一根已残,残长40厘米,竿端以母叩镶一木竿”。这是鸠杖实物在考古发掘中第一次出现,与图中老人所执鸠杖相同。


陕西学者、陕西师范大学教授于赓哲,对古代养老话题颇有研究。


在他看来,汉朝老人最幸福,原因在于汉朝重视孝道,朝廷对老人待遇优厚,而鸠杖相当于汉代的“老年证”,当时的老人可以凭鸠杖享受国家福利。


汉文帝为薄太后亲尝医药传为美谈,而独尊儒术之后更是大力提倡孝道,举荐人才有一科就是“举孝廉”。政府推行“以孝治天下”,对养老问题更加重视,孤寡老人到市场上做买卖,规定免缴纳租税。酒是国家专卖品,但为了照顾孤寡老人,政府允许孤寡老人卖酒。不赡养老人者,要被处弃市之刑。


汉代对老人实行“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的政策。《续汉书·礼仪志》记载:“仲秋之月,案户皆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王杖长尺,端以鸠鸟为饰。”从一些文字记载来看,汉代的养老敬老非常务实,70岁以上老人可以获赐王杖,免劳役赋税,政府定期赐粮食、酒肉、帛絮,此外还享有“入宫廷不趋”等特权。而对8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赐米1石、酒5斗、肉20斤;对9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加赐帛两匹。


由此可见,老人在汉代的生活很有保障。不过,为何要在王杖上装饰鸠呢?周代就有“献鸠养老”的风俗,《周礼·罗氏》写道:“中春罗春鸟,献鸠以养国老。”我国的崇鸠观念由来已久,古人视鸠为春鸟、善鸟,象征着生命和慈祥。


“养老院”起源于南北朝


此前在成都博物馆震撼亮相的敦煌大展上,展出了北周第296窟《福田经变》摹本,画面中有一患重病的老人由二人扶坐,一人正在给他喂药,身后还有人用药臼捣药。


南北朝时期,佛教广泛传播,已形成较完备的僧管制度和寺院经济。佛教团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政府依托寺院系统开办“悲田院”“养病院”等事业机构,扶助鳏寡孤独。敦煌壁画中的《福田经变》中鼓励人们赡养老人、病人的珍贵画面,为此提供了形象的佐证。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梁盼的研究,中国最早的养老机构可以追溯到距今1500年前的南北朝时期,公元521年,南朝的梁武帝在都城建康(今南京)设立“孤独园”,用于收留、赡养老人和孤儿。从此,中国的养老院开始制度化。


《梁书·武帝本纪》记载,南朝梁武帝大通二年(521年)正月,梁武帝萧衍下诏宣布:“凡民有单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县咸加收养,赡给衣食,每令周足,以终其身。又于京师置孤独园,孤幼有归,华发不匮。若终年命,厚加料理。”也就是说,梁武帝首创的“孤独园”,由郡县出资收养无家可归的孤儿,也收养无人赡养的老年人,并且还要为这些老人料理后事


梁武帝是个颇为传奇的高寿皇帝,他生于兰陵世家,文武双全,有勇有谋,在经史诗文、音乐绘画、棋艺书法等方面造诣甚高,堪称全才,与沈约、谢眺、范云等人并称为“竟陵八友”。他既笃信佛教,也提倡儒学,所以才会在57岁高龄的时候提出兴建养老院。


梁武帝给官办养老扶幼的机构取名“孤独园”,与一个佛教传说相关,梵文全称是“祇树给孤独园”。在86版《西游记》第24集中,唐僧师徒在布金禅寺遇到了天竺国公主,剧中的布金禅寺就是祇树给孤独园。很久以前,西亚古波斯国一位太子的私人园林非常精美,当地大善人须达看中了这片园林,想请佛陀在此讲经做道场。须达经常救济孤独无依的老人,所以他又名“给孤独长者”。当太子提出用黄金铺满园林的天价时,他马上用象队浩浩荡荡驮来了金子,用诚意打动了太子。


自称“菩萨皇帝”的梁武帝,将养老机构命名为“孤独园”,大概是希望这里如传说中的慈善福地“给孤独园”那样庇护孤老。可惜这位慈善长寿的皇帝,最终落得孤独悲戚的下场。虽然他82岁还身强体健、能带兵打仗,但内有太子之争,外有侯景之乱,这位迟暮皇帝被囚禁在台城,86岁竟被活活饿死。


唐太宗下达28次养老诏


在唐朝,养老制度备受皇帝重视。著名历史学者倪方六统计《册府元龟》发现,唐朝各位皇帝下发有关养老诏令多达73次,其中唐太宗最盛,在位23年下达了28次养老诏。


养老机构在唐朝已被推广,武则天时期,唐朝还开设了收养贫、病、孤、疾者的“悲田养病院”,既收容无家可归的老乞丐,也救济贫病交加的患者。


据《事物纪原·贫子院》记载,唐代的“悲田养病院”包括悲田院、疗病院、施药院3种组织,是设置在寺院、半官半民的慈善机构。唐代的悲田院相当于免费住宿的疗养院,是对流浪老人、孤寡老人、贫困者、患病者免费诊视、收容助救的机构。入住的老人及病人,不仅可以免费吃住看病,死后还由官府负责埋葬。


起初,这些慈善机构设置在帝都长安及东都洛阳,而后开设于各道诸州。《唐会要》记载:“悲田养病,从长安以来,置使专知。”也就是说,从武则天在长安设官管理悲田院,但仍由佛教寺院协同管理经营,而在地方上,大多仍是寺院经营,僧侣直接管理。


唐玄宗开元五年(717年),宰相宋璟认为悲田院是佛教内部事务,国家不应设官。但他的建议并不被朝廷采纳。7年之后,唐玄宗下令“京城乞儿,悉令病坊收养,官以本钱收利给之”。于是悲田院兼具孤儿院的功能,国家提供经费供养这些孤儿。


此后,由于悲田院深得人心,社会影响日益扩大,渐渐成为国家救济机构的代称。宋代大文豪苏东坡有句名言:“我上可以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悲田院乞儿。吾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由此可见悲田院的影响之大,也彰显了苏轼的人格魅力。


唐代孝顺老人的观念非常超前,子女不仅要在生活起居、衣食住行上赡养老人,还要打心眼里尊老敬老,让老人心情愉悦,这种良好的社会风气称为“色养”。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的房玄龄,不只是擅长谋略的政治家,在赡养老人方面也是“道德楷模”,《贞观政要·孝友》称赞他“事继娘,能以色养,恭谨过人”。另一个大臣李向秀,则因为妻子不好好色养公婆,就果断将其休掉。


宋代50岁就可入“养老院”


人到七十古来稀,对于平均寿命不到50岁的古人而言,可以享受到国家养老福利的人寥寥无几。从某种程度来讲,宋代是老人颐养天年的黄金时代,不仅养老院得以流行,老人的标准还放宽到了50岁,超过50岁就能入住慈善性质的养老院,开启晒太阳、摆龙门阵的老年生活。


北宋初年,朝廷开设名为“福田院”的养老机构,后有“居养院”,南宋则叫“养济院”等,只收养贫困老人。虽然名字不同,但都是慈善性质的养老院。宋代的官员也特别热衷于慈善事业,譬如大文豪苏轼,他任职于杭州期间,就在城内设立养老院,并委任德高望重的僧人为院长,救济贫困老者。


北宋朝廷在京城开封设立城东和城西两个福田院,收养鳏寡孤独者,以及城中衣食无着的饥民。每当寒风凛冽、大雪纷飞之时,福田院里头最为忙碌。京城开封府的主管官吏亲自去大街小巷巡视,把无依无靠的老年人、失去双亲的儿童以及乞食流浪的饥民,都一起送到福田院中住宿。


囿于场地和财力的限制,福田院的收容量并非无穷无尽。根据《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八·恩惠》记载,福田院收养的人数平时有定额限制,但在冬天则可以酌情增加。为了方便国家管理,每天福田院的负责人都要把收养人数上报中书省,由国家左藏库按规定拨给相应的钱米。直到春暖花开,老年人可以自由外出活动,才停止额外收容人的钱米供给,制度非常人性和灵活。


养老制度得以推行,宋徽宗功不可没。他当政期间,京城开封设立居养院,收养鳏寡孤独,以户绝无人继承而被官府没收的财产充当经费。后来,他再次下诏敦促各地州府也建立类似的养老机构,并且让贫病交加的人入住安济坊,由僧侣为其治病疗养。


南宋时期的苏州居养院,是当时地方的“五星级”养老院。这里有65幢房屋,310间居室收养了许多孤寡老幼。为了解决鳏寡孤独者的粮食问题,官府拨给官田1660亩,出租后每年可得米700石,还有僧侣解决老人的疾病和安葬。


有趣的是,在官办养老院蓬勃发展的同时,民间养老机构也悄然兴起。洪迈《夷坚甲志》记载,在与南宋对峙的金国兴中府,有位叫刘厢使的汉族人,他宅心仁厚,遣散了家中奴婢,拿出全部财产,只为兴建孤老院。


朱元璋让八旬老人比肩县长


明清时期的养老院与南宋、元朝一样,称为“养济院”,官办、民办等形式的养老机构林立。明代是个幸福指数比较高的福利社会,老人受到各种优待,归功于明太祖朱元璋。


朱元璋出生贫寒,深知民间疾苦,对老无所养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他登基之后,多次下达养老的最高指示,从制度层面让老人们老有所依。他恢复了汉朝的“赐杖”与“赐爵”制度,并两次颁发诏令,实行孤贫老人终身养老。


明朝初期,他下令在全国各地的寺庙、道观里建立“养济院”和“惠民药局”,鼓励政府和宗教机构共同承担养老、济民的责任。到了明朝嘉靖年间,朝廷除了扩大养济院的数量与规模,还定期委派官员前去督查,看贫困老人能否吃饱穿暖。


朱元璋对老人的关爱,从物质需求到精神满足,全都细致入微。他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可免除一个儿子的所有徭役;80岁以上的贫穷老人,当地政府每月要赠送大米近100斤、猪肉5斤、酒60斤,让老人过上衣食无忧、酒足饭饱的幸福生活。此外,在当时的首都南京和朱元璋老家安徽凤阳,对80岁以上的老人授予爵位,让他们和当地的县长平起平坐,风光无限。


值得一提的是,如此巨大的财政投入,并非政府一己之力。朱元璋用强制或引导的手段,让富人出钱,弥补政府财力不足。例如,大户人家和官宦贵族认捐,让养老机构得以运转,他们还在全国各地兴建公共墓地,让无依无靠的老者落叶归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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