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年养老|各地最新养老政策一览

2018-05-07 09:20:44 admin 6834


养老政策


广东


广东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手续 


2018年1月25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推进,在土地、税费、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多项优惠政策,同时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加快发展我省养老服务业,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比例应不低于35%;各地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区要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


在提升社区居家养老生活品质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引入社会力量改造一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机构、星光老年之家、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支持政府将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打包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实现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统一标准、统一运营,形成一批专业化、连锁化的社区品牌服务机构。“十三五”期间,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培育一家品牌连锁社区老年照料机构。



广州


拟放宽养老市场准入 



2018年3月9日,《广州市促进健康及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由市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其中提出,到2020年,全市健康及养老产业发展规模超5000亿元,形成规模化经营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500家。在健康产业方面,要建设高端医疗产业集群,同时鼓励成立医生集团;在养老产业方面则要放宽养老机构的准入门槛,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


《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是:争取到2020年底前,全市健康及养老产业发展规模超5000亿元,占全省比重50%以上;其中生物产业企业总收入超过3000亿元。培育30~50家营业收入超十亿元的龙头企业,形成5000家创新活力强劲的生物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养老服务“9064”目标,社区和居家养老配套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高,规模化经营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达到500家。


《行动计划》中提出,广州要建设高端医疗产业集群。规划建设集医疗、养老、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高端医疗产业园健康综合体,打造国际高端医疗产业集群。



山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



2018年2月6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互联网+养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加快标准化建设、加强质量评估监督。2018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引进或培育1家社区居家养老专业服务组织落地。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加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牌子,向社区老年人开放公共服务设施,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同时要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省财政继续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2号)规定,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开办补助。由专业机构和服务组织托管运营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鲁政办字〔2016〕22号文件规定继续给予经费奖补。县级可视当地农村幸福院运营状况,按入住老年人数量给予一定扶持。



安徽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2018年1月23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基本成型,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70%,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30%。


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研究出台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重点关注失能、伤残等能力缺失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加快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以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体系建设为核心,均衡配置城市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大力发展县级居家养老指导中心、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三级中心”,打造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对社区养老服务统一打包,交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运营,实现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统一标准、统一运营。优先支持发展社区嵌入式中小型养老机构,2018年全省重点支持建设50所社区嵌入式的“示范性长者照护之家”。



河北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者将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新华社石家庄3月9日电(记者李继伟、王昆)记者从河北省卫计委获悉,为加快推进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河北省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符合相关条件者将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据了解,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应当符合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主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老年保健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护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急诊救护、安宁疗护等服务,有条件的可以采取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


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备案,并提交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和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材料。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陕西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2018年2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提出培育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体。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为骨干的为老服务模式,提升多元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重点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临时或短期托养照顾服务。通过招标、租赁、承包等方式,将公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优惠交由社会组织运营。重点培育发展一批资本雄厚、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管理运营效益好的大型养老企业和社会组织,实现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经营。


加快推进医养结合

鼓励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全面推行家庭医生与辖区老年人签约服务,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逐步扩大老年人常用药品和医疗康复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减轻老年人的医疗康复负担。倡导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为社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鼓励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老年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西安:我市今年将新建 3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

西安晚报报讯记者 关颖 从2018年西安全市老龄工作会议暨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推进会上获悉,2018年我市将在城市社区新建3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目标,在农村新建184个农村幸福院,使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机构成为农村养老服务平台。


2018年,我市老龄工作将以完善普惠型老年福利政策为重点,在突出西安特色社会保障方面多下功夫。我市将着手调研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政府补贴人群”购买意外伤害险相关政策,逐步扩大“政府补贴人群”覆盖面,倡导家人、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确保政策惠及全体老年人。将建立健全城乡失能、失独、空巢等特殊老年群体帮扶制度,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对低保家庭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增发保障金。积极组织面向老年人的公益慈善活动,采用“互联网+”模式募集专项资金,实现政府救助和社会帮扶的有机结合。


持续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年内在城市社区新建3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目标,在农村新建184个农村幸福院,冲刺203个建设任务,使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机构成为农村养老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打造20个市级医养结合试点。继续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普遍建立健康档案。



江苏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2018年1月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医养结合推进力度。建立健全与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相适应的,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


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扶持政策,制定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清单,不断扩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积极探索建立失能、失智和高龄独居老年人的家庭照护支持政策,引导老年人优先选择居家养老。改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努力实现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的精准对接,积极培育发展基层为老服务组织,立足社区,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助浴、助医、助洁、助购等服务。到2020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90%以上街道开展日间照料服务, 90%城市社区开展助餐服务,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鼓励邻里互助养老和老年人之间的互助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提供服务。


推进居住区适老化建设和改造

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适宜养老的居住区建设。制定实施社区适老化改造建设标准,加大适老化改造项目推进步伐。重点做好老旧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等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改造,优先支持在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对于有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以及有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生活设施无障碍改造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资金补助。规模较大的已建成居住区应通过改造或新建,设置老年人活动中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实用便利的活动场所。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到2020年,全省新建和现有社区适老化改造项目达到100个以上。



四川省


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2018年1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提出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60周岁及以上孤寡老人投靠愿意赡养的近亲属的,可自愿随近亲属迁移户口,其余老年人可依法依规随子女迁移户口。迁入的老年人均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要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整合利用,鼓励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交由专业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团队运营。


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制定完善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合作机制。制定完善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医务室、护理站等支持政策。建立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管理。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实现符合规定的跨省异地安置老年人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推动智慧养老工程

加快全省老龄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全省老年人数据库。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相关企业利用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智能终端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信息系统,重点拓展远程提醒和控制、自动报警和处置、动态监测和记录等功能。鼓励建设虚拟养老院。



天津市


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3月2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大力推行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专业化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区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交由专业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团队运营。鼓励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优惠服务。推广智能居家养老模式落地社区,鼓励相关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互联网+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精准、个性、专业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延伸服务,为居家的行动不便、空巢和失能老年人提供临时或短期托养照顾服务。


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全面提升机构层面医养结合

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等。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为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的,应当向当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兴办老年护理院和康复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开展签约服务。鼓励具备家庭病床服务资格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为行动不便且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加大医保扶持力度,养老机构开办的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定点管理条件的,优先纳入医保协议定点管理;家庭医生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医疗服务项目,符合本市医疗保险规定的,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辽宁省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辽宁省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2018年1月3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辽宁省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养老机构应根据自身需求和能力,选择与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或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家庭服务业相关扶持政策和水电气热收费等优惠政策

鼓励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优惠服务。大力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并鼓励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鼓励和支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临时或短期托养照顾服务。各级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养老服务项目委托社会组织实施。


到2020年,全省要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照顾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照顾服务养老体系;培育以政府主导,规划为基础,社会力量和全民积极参与的老年人照顾服务市场体系。侧重于贫困、高龄、失能、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山东省


养老机构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山西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资金按床位数、补助标准和建设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床位数以养老机构建设实际建筑面积、国家规定的新建和改造床均面积标准进行核定,申报床位数超出核定床位的,按核定床位数进行补贴,申报床位数少于核定床位数的,按申报床位数进行补贴。补助标准为:新建每床位补助5000元;改造每床位补助3000元。补助资金用于投入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设备设施配置等。



总结


从全国各地养老政策最新进展来看,我们认为,2018年居家&社区养老将在全国各地集中推出,以居家&社区养老为主的养老产业将在末来3-5年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而机构养老、养老地产将在三四线城市以及老龄化率低的地区进入爆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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