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加盟|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干法”与“活法”

2019-11-12 09:05:04 admin 8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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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间照料(Day care)最早起源于托儿所,成人日间照料(Adult Day Care,ADC)只不过将照料对象由儿童变成了老年人和身心障碍者。作为医院和养老机构的替代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主要功能是提供“在地老化”服务,延缓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时间,降低照护成本,提高生活质量。

国内外对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称谓略有差异,大陆学者多称其为托老所或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国外叫做成人日间护理中心、辅助生活机构,在香港地区则称之为长者日间护理中心(Day Care Center for the Elderly)。总体来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都是以社区为依托,引入专业护理机构,实现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享受专业养老服务的诉求。

日间照料中心的主要客源为嵌套在成熟社区内的老年客户群体,主要为近地缘性客户,特别是空巢、独居老人,经济收入水平要求较老年公寓社区收入水平略低,可以承受一定养老服务费用,对养老服务水平需求较大。客户定位为协助老人、护理老人及失智老人,打造养老护理及居家上门服务站点。

作为家门口的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能够就近、及时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因此这一模式深受老人和家属的欢迎。但是从服务商的角度来看,虽然这一模式前景可期,但是目前来看,要运营好一个小小的日间照料中心,却是颇费周折的一件事。

老人叫好,服务商叫苦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首先,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过度依赖政府补贴。

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作为社区照顾的主要模式,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从多地的日间照料中心来看,政府提供的支持主要包括提供场地和资金支持两种,资金支持有装修费、设备费和床位费。

但目前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定位不明确,如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机构的区别是什么,和养老机构的资金补贴是否应当一样,是补供方还是补需方等。这种功能定位不明确导致政府的补贴多为临时性补贴,缺乏长期稳定机制,政府一旦停止补贴,日间照料中心的日常运行就难以维持。

我们访谈的某日间照料中心负责人就反映,政府购买服务的两年选择的单位可能是不同的社会组织,去年政府购买服务是这个社会组织了,这个社会组织就有钱,而今年可能就换了其他的社会组织了,这样钱就给补贴到其他社会组织了,这个社会组织就又没钱了。除非它自身有自己的顾客群体。但现实情况基本上就没有。

其次,日间照料中心的规模效益差。

除了政府的政策支持,日间照料中心最主要的收入就是老年人每月交纳的养老费用。从总体来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床位都很少,每张床位的费用加不来不足以维持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行。

前述某日间照料中心负责人称,“我经营的中心共有4张床位,每个老年人每月2000左右,中心有3名员工,员工每月3000块钱,4张床位收入难以支付员工工资,我还得从养老公寓往这贴钱。如果收费标准过高,老年人又负担不起,完全自付费用限制了老年人的服务使用。

“就说我们给老年人做这个康复保健吧。那些个老人比较有空闲时间就拽着工作人员在那儿不停的聊,给你说他年轻时候的很多事情。他都是说先试验一下按摩效果怎么样,今天试验,明天试验,第三天告诉他叔叔,你这个得缴费,他说行行行,我回去拿,然后第二天就不来了。

接下来,我们就站在服务商的视角,从“天时”“地利”“人和”三个方面,来探讨如何有效运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天时——用好政策,压力可解

作为政策导向型的行业,养老服务业尤其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对国家政策的敏感度之高,丝毫不亚于当前的股市楼市。豪不夸张地说,现阶段,谁能够洞悉政策、有效运用政策,谁就能占据行业发展和市场拓张的制高点,谁就能收割政策红利。

首先,养老政策本身实际上是一种非常重要和独特的养老服务资源。这种资源的重要特点是,它具有一种“合法性”的功能。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1)能否赋予某类养老服务活动合法地位,也可以否定某些养老服务活动的合法地位;2)能否在各类养老服务活动的价值序列中赋予某些养老服务活动以更高的地位,由此形成不同养老服务活动在资源上形成不同地位,进而成为一种养老服务资源的配置原则。

其次,养老政策作为政府的一种垄断性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政府意志的方向,以及控制养老服务体系改革和发展的力度大小。养老政策的数量和变化也反映出政府对于养老服务业的控制和主导力度。

第三,养老政策能够在一定意义上体现养老服务业宏观发展的基本脉络和轨迹。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养老服务的重点都是通过政策直接的反馈。

第四,养老政策可以反应和体现政策资源的供求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养老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对各种不同养老服务活动进行必要的规范和引导。

第五,直接来讲,多数时候政策就是资金何资源,研究政策并争取政策,就是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政府支持,有助于减轻服务商的运营压力。

地利——选址不对,没有人气

日间照料中心选址以中心城区为点辐射,辐射点以周边交通路线距离设置,交通设置距离以1-2km为宜(数据为假设数据,具体距离以专家论证及营销建议决定),日间照料中心根据路网采用井字布局,以一定的辐射范围区间覆盖周边小区,类似于日本介护服务中心,提供包括健康管理、日托照护、养生餐饮、娱乐活动、生活辅助、康复理疗、上门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内容。

首先,要选在成熟城区。

一个原因是,那里老年人的比例比较高,需求比较旺盛。另一个原因是,日间照料的难度在传统的失能照顾之上,照顾人的身体比较容易,照顾人的精神要难许多,这就需要我们的员工要热情、活泼,并且有比较高的教育水平,这样的员工往往要求比较高的待遇,所以必须在成熟城区,才比较容易招募到水平较高的员工。太偏远的地区,本科毕业生不愿意去。

第二,要选在中端以上的小区。

老实说,跟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相比,日间照料所服务的需求只能算得上是轻度到中度的刚性需求,虽然比自立长者的机构照护需求来的要强烈一些,毕竟不像失能长者那样非送机构不可。因此,如果要吸引这些只有轻中度需求的老人家庭愿意花钱把他送到日间照料,就必须保证较高的服务水平,而较高的服务水平就意味着较高的收费。所以中低端的一般社区是不能支撑的。

第三,建议选在少拥堵的区域。

因为日间照料大量的交通接送需求,所以我特别强调在日间照料中心门口至少要设有一个停车的区域。日间照料所服务的长者子女上班很忙,没有办法按时接送老人,所以常常需要中心派车接送,有个停车的空间很重要。

第四,要有独立的空间。

因为有些失智长者从表面上看不出失智,如果不提供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人来人往,只要稍不注意,他们就有可能跟着送货员、或者前来探望老人的家属一起走出去,有走失的风险。此外,当日间照料设施与其他功能共用空间时,存在抗争风险,所以最好要有独立的空间。

第五,最好在单一楼层。

这样员工相对集中在一层,当遇到长者出现状况需要处理的时候,便于相互支持。老人活动空间也相对集中,便于长者自由选择想要参加的活动,也便于护理人员集中进行照护服务。

人和——运营有方,心里不慌

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模式千差万别,1000家日间照料中心有1000个运营模式。如何保证良性运转是该项目能否持续的关键。其中资金来源尤为重要。

目前大多数日间照料中心主要依靠政府补贴的方式,但这种方式不能长久,除此之外政府的补贴只来自于建立,而运营的费用全由街道社区一级单位出资。所以老年人的日间照料中心只有输血,没有造血机制,给政府带来很大负担,也是目前该行业的瓶颈。

如何在日间照料中心项目中发现利润增长点,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我提出“稳”的发展方针,稳就是平稳较快发展,说白话,就是不亏本。我想通过以下观点贯彻此方针:以日常项目养人、以活动项目留人、以兴趣项目聚人、处理好公司与社区、中心与居委的关系、用食堂利润保运营、用社区资源找出路。

一是以日常项目养人。

日常项目包括理发,洗浴,足浴等。养人不是指入托老人,而是工作人员。例如上海湖南社区,经过调查目前单从理发项目来看,运营半个月以来,客流络绎不觉,平均每天都有3个外来人员理发,加上入托老人每月固定的理发服务。基本上达到理发员每月薪资的一半,当其余烫发、染发等具有较高利润的项目做起来,会慢慢持平人工成本。当然这些定价要优惠与市场价,随着项目逐渐的增多,逐步的完善。可以实现单个项目赢利。

二是以活动项目留人

目前大多数城市的日间照料中心存在虎头蛇尾的状况,虽然开局很好,但过段时间后就无人问津,并且有很多已经关闭。这跟政府的思路有关,同时也和每个日间照料中心定位有关。我给日间照料中心的定义是:给予70-80岁独居、纯老家庭的健康老人提供日间照料的精神慰藉的场所。要留住这些老年朋友,光有些日常项目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组织更多的活动。我们我把活动分为三类。

1.常规活动:由中心工作人员带领,早上组织大家测量血压,做集体关节操,阅读报纸。

2.专家课程:邀请社区内专家,这些专家每天举办老年人讲座,留住这些人。随着知名度的越来越高,会使得很多外来老年朋友慕名而来。

3.娱乐活动:我们每周安排老年朋友观看老电影,做游戏。也会联系一些具有爱心的企业和志愿者来中心联谊会。

三是以兴趣项目聚人。

每个老年朋友的经历不一样,兴趣爱好也不同。除了通过活动组织老年朋友娱乐外,也兼顾到某些老年朋友的兴趣爱好,这是一个难题。

如何在入托老年人共性娱乐需求的同时兼顾到个性老人的兴趣爱好?我们可以开设沙龙活动室,由入托老年朋友中的艺术特长生和其他老年朋友进行交流。通过这样一个个活动试点,带动更多老年人活动起来,培养他们兴趣爱好如书法、画图、舞蹈等,通过这样的沙龙聚集更多有素质有层次的老年朋友来中心活动。

四是处理好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

服务商的进入与运营离不开街道领导的支持,所以处理好和社区的关系对我们尤为重要。同时,还有另一种关系可能会被我们忽略,就是各个居委会。每个社区在当地具有丰富经验,在宣传上居委会的干部,是我们最好的武器。同时在运营中的实际问题解决,居委会会是我们良好的伙伴。所以只有只有三着紧密合作才能保证中心可持续运营。

五是用食堂利润保运营,用社区资源找出路。

目前活动中心运营最大支出在两块:人员工资和水电煤。中心要寻找造血机制就需要把眼光放开。日间照料中心目前普遍存在资源空闲状态,当然这其中一部分是因为政府的定位问题。但随着时间的长久,我相信逐步的自我运营是方向。

在保证老年人利益的同时我们可以开拓更广泛的思路来。比如我们中午在老年人用餐同时,在厨房容量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开展周遍大楼的白领午餐。用其中的利润来维持运营,甚至可以反馈老年人。

打个比方,老年餐6元,其中老人出5元,政府补贴1元。我们同时可以开展白领用餐,可以定位7元,那1元的利润就可以代替政府的补贴,这样良性的运营是方向。再比如场地的利用,很多日间照料中心有教室,有活动室。这些科室在双休的时间都空余,我们可以租借出去,同样把收入补贴老年人。

通过以上的方法尽快改善日间照料中心尴尬的情况,让政府实事更好的落实,让老年人真正受益。

日间照料中心良性发展的4条建议

通过多地的案例研究发现,我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递送和资金来源方面都存在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不清,对不同类型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一视同仁、未进行分类管理,养老产业品牌化、连锁化经营不足,以及日间照料中心本身的制度建设不完善。

一要功能再定位。

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是社区养老的集中体现,属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重要一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主要功能是延缓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的时间,节约养老成本,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从国家对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规模来看,我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初衷应当是整合性的,既可提供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床位服务,也可提供完全自理老人的文娱活动。但实际上,大多数社区并不能提供如此规模的场地,最常见的是三、五十平米,几张床位,有的甚至没有专门的服务人员。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功能进行再定位,明确其对于轻度失能、中度失能老年人社区照护服务的首要功能,对自理老年人的次要功能。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对象是不适于居家和机构养老的,无家庭照顾的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当然,无论何种自理阶段的老年人,如果有家人可以提供照顾,国家应鼓励居家养老,并为其提供上门服务、护理补贴以及对非正式照顾者的支持性服务。对于无家人照顾的特殊老年群体,则由社区或机构提供照顾。

二要分类管理,分类补贴。

梳理国外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发展历程发现,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存在不同类型,且不同类型的日间照料中心在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服务对象、资金来源等方面都不同,满足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根据我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实践来看,不同社区根据自身情况,成立了不同类型的日间照料中心,与政府的规定发生错位。在这种背景下,应当借鉴国外的经验,打破一刀切的模式,鼓励发展多种类型的日间照料中心,对不同类型日间照料中心实行分类管理,并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

对于那些提供文体活动的社会型日间照料中心,可以不安排专门服务人员,服务对象限于生活自理的老年人,国家不给补贴或给予少量补贴;对于整合性日间照料中心,则要求有专业的医疗人员、照护人员、心理师、社工师等人员,服务对象限于轻度或中度失能老年人,且经过专业失能等级评估才可以入住,需专家推荐才可以转介到养老机构,政府通过运行补贴、护理补贴等方式予以专项补贴。

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分类管理,主要依据是老年人的异质性,明确多元主体的角色定位与职能分工,共同满足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要积极推进品牌化、连锁化经营。

从国内外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来看,小规模、低水平的养老机构发展并不理想,各地正在探索建立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养老机构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也适用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如前所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发展也存在“一盘散沙”问题,单个的、小规模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展举步维艰。

而连锁化经营是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协助下,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整合,打造统一名称、统一品牌、统一管理模式和服务标准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网络,通过连锁化经营,实现日间照料中心发展的规模化、产业化,打造集休闲娱乐、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护理等一体的集约化服务套餐。应当指出的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属于非营利的社会服务机构,可以采用商业化模式运作,但是盈余仅能用于中心的发展。

四要完善制度建设。

目前,政府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支持主要体现在资金支持方面,在专业管理方面较少。虽然街道和民政部门负责专业指导,但并未形成较为系统和规范的管理体系。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制度化建设包括了对服务提供机构的管理,如登记注册、职责义务等;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如从业者资格的审查、职业培训与继续教育等;对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的管理,建立标准化、统一化的专业评估团队与评估标准等;对服务效果的评估与问责制度,如服务质量的过程监管与效果评估等。

此外,在养老领域,针对老年人身体日益弱化的情况,老年人风险防范机制必不可少。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制度建设与完善,不仅要加强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同时也需要政府的支持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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