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出台扶持政策鼓励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2018-06-13 10:12:01 admin 6802


养老政策


降低准入门槛、提高审批效率、放宽外资准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近日,在河北省衡水市政府出台的《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为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了更多的政策支持。


《实施意见》要求,通过一系列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到2020年,全市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降低准入门槛,按照“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本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在鼓励境外投资者在衡水市独资或合资、合作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市场,鼓励境外投资者在衡水市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提高审批效率,精减审批环节。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按照非营利原则,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以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


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全市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此外,就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其中,新建居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在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予以载明,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老旧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由所在地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配置。未按要求配建、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行、助医、助浴、助洁等上门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目前,衡水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16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有利于集合社会各方力量,提升养老服务和产品的有效供给能力,让广大老年人享受到更多优质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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