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加盟|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020-08-28 08:30:35 admin 98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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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019年8月,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19〕8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2号),将我市确定为全国试点城市,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增进老年人福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政策措施、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培育养老产业规范发展、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提升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构建多层次、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切实增强全市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政策扶持、设施建设、标准制定、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二)需求导向,服务为先。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改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努力实现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精准对接。创新老年人照料服务方式,补齐短板,将养老服务资源向居家和社区倾斜,向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倾斜,向失能、失智、失独老年人倾斜。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嵌入式、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企业),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形式多样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三)统筹推进,融合发展。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统筹推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探索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方式、方法及路径,促进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试点,弥补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底子薄弱、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完善、基础养老信息数据缺失、服务队伍专业性不强、医养资源融合缓慢等短板问题,力争到2021年底,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市场为支撑、互联网+为手段、医养结合为特点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服务内容全面专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场运作优质高效、医养融合良性发展、智慧养老更加便捷、为老服务更加精准。到2022年,城市和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标准化建设达到8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力量承接率达到80%以上,农村老年人享受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同城同等待遇,努力形成城乡一体、标准统一、服务精准、便捷高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基础养老信息数据库”。

1.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成立三亚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区政府成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建立跟踪指导、检查评估、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确保试点工作有效实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2.创建“智慧养老社区”。加快互联网+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技术、大数据开发多种“互联网+”应用。支持创建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实施居家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3.建立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库。对全市老年人进行评估等级分类,绘制集老年人动态管理数据库、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档案、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设施于一体的养老“关爱地图”,通过养老基础信息数据库自动为不同健康状况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二)增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

4.科学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多规合一”总体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到2021年底,全市建设1个示范性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各区分别建成1个集综合为老服务、日托照料、膳食供应、娱乐学习为一体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以及35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延伸。探索在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天涯区高峰敬老院现有资源,在设定的104张养护床位的基础上,开设可容纳30名老年人的日托照料中心,推进敬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融合发展,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短托、日托照料、娱乐等服务。(责任单位:天涯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


(三)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

6.大力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以解决农村地区贫困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以及城乡低保、失独、空巢、高龄等特殊困难家庭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7.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建立覆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失独、空巢、留守等各类特困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界定政府与家庭之间的责任,清单之内项目以政府支出为主,清单之外项目以个人和家庭支出为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开展农村贫困老年人关爱服务。将养老服务托底保障与精准扶贫政策对接,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探访制度,组织开展关爱服务活动。依托敬老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开展“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娱乐、棋类、竹杆舞、盘皇舞、老年教育等活动场所,形成多元化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格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9.丰富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鼓励各类优质社会资本进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扶持培育一批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10.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敬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直接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或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技术支撑。新建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部由社会力量承接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11.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融合发展。探索医养结合康复疗养模式,支持医养结合机构设置老年病门诊、康复理疗等老年慢病专科,充分发挥我市中医康复疗养的特色优势,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开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护理养老产业、临终关怀服务产业等新兴业态。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需要长期照护的老年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推动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服务”。

12.创建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和支持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建设。采取公购(公租)、民营等方式利用住宅小区闲置空间,引入公益性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在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居民小区设立养老服务站点,对提供日托养老服务的站点给予综合运营补贴。拓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功能,向居民小区和院落提供延伸服务。引导同一小区内老年人自愿合伙居家养老,由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点提供居家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六)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服务。

13.试建“长者饭堂”示范点。结合大社区试点改革,各区(育才生态区)分别配建2个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长者饭堂”为一体的示范点,分别为:海棠区龙海社区、林旺南社区;吉阳区卓达社区、六道社区;天涯区马岭社区、高峰社区;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大社区、梅山大社区;育才生态区育才大社区、雅亮大社区。(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4.建立老年助餐服务机制。坚持以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为原则,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需求,面向广大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制定《三亚市开展社区长者饭堂助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及长者饭堂服务运营管理指引等相关文件。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建成10家长者饭堂,逐步推进全市城乡社区全覆盖,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专业化的社区养老助餐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七)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5.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发展机制。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估和激励机制。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合作,建立养老护理员和社工实习实训基地。组织对养老机构服务组织、志愿者等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发展壮大养老服务护理员队伍。加强养老服务护理员队伍岗位培训,提升技能水平,拓宽其职业发展空间。设置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政府设立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招用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就业见习补贴等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


(八)发展公益互助养老服务。

17.发展和扶持志愿养老服务。通过“政府搭台、社会参与、居家互动”的工作原则,创建居家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新模式。以养老服务信息化为依托,以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为驱动,充分借助区域内优质服务资源,为城乡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空巢、独居、失独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精准、优良的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18.开展关爱帮扶和互助服务。在巩固家庭养老功能的基础上,开展“邻里互助”,重点保障失能、高龄、独居、空巢、分散居住特困人员以及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关爱服务制度。开展党员、村干部、民生协管员、网格员、专业社工与留守老人“一帮一”结对活动。(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起草并制定三亚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改革试点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全面启动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


(二)组织推进(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建立督办机制,加大督查、检查和考评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试点工作情况。


(三)检查评估(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按照试点工作的要求,市对各区(育才生态区)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责任单位根据上级评估要求形成工作总结,汇总形成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书面总结材料,接受民政部、财政部的绩效考核评估。


(四)持续实施(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按照改革试点任务分解表持续推进相关试点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五)总结推广(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推广改革试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区(育才生态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区财政要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养老队伍建设经费等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20—2021年每年安排彩票公益金的50%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安排整合各项惠民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等多方筹措资金。严格资金核算、审批、拨付程序,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三)严格监督检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跟踪指导,每半年组织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责任到位、任务落实。每季度各区(育才生态区)、各责任单位将推进情况上报市民政和财政部门,并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各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按要求、按进度、高质量完成。(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共建的局面,提升社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和水平,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养老服务改革的红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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