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青海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青政办〔2020〕30号)等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2-09-26 homechen 40019
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1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由社会力量投资改扩建的新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给予每张床位6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2022-09-05 homechen 99024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并防范化解重大涉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2022-08-16 homechen 59942
一、发放一次性防疫补贴。兼顾机构床位规模和入住率因素,省级对全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防疫补贴,用于购置必要的防疫物资设施设备等。
2022-08-03 homechen 40006
为进一步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规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根据《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2-07-09 homechen 9972
济南市、东营市、烟台市、威海市每张新建、扩建和利用自有房产建设床位补助8000元,租赁房屋改建床位补助3000元。
2022-07-08 homechen 99030
养老服务业:政府在倡导,机构在靠拢,百姓在期盼,但是投资大、风险高、入住率低等问题也在时刻困扰着养老机构的院长们。
2022-07-02 homechen 29983
省财政对用房自建、床位数达到20张及以上、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资质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6000元补助;对租用用房且租用期3年以上、床位数达到20张及以上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给予每张床位每年1000元补助,连续补助3年。属于护理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待其护理老人入住率达到 60%及以上,在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的基础上,按核定床位每张额外增加2000元补助;租用用房床位每张额外增加1000元补助。
2022-06-09 admin 1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