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加盟-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几个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近年来,由于家庭结构逐渐缩小产生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等传统养老模式面临着活动空间狭窄、服务形式单调、设施简陋等困境。通过社区这个平台享受方便、多样的养老服务,同时结合中国传统观念让老年人在家安享晚年,被大多数老年人所接受。这也成为我国应对老龄化挑战和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举措,但同时在提供具体的服务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困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实困境
伴随着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的不断加强,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日益多样化,社区居家养老开始在全国迅速发展。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提供服务方面开始出现了明显的问题。
供给与需求不完全匹配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分为两个方面:需求和供给。首先,需求分为:一是物质需求,如衣食住行等;二是健康需求,如健康体检等;三是精神需求,如情感交流等,具体的还需要针对不同状况的老年群体进行进一步的调研。而供给就是政府和社会力量根据老年群体对于自己物质、健康和精神的不同需求通过社区这个平台来提供与需求相匹配的供给服务来满足他们的实际需要。
但是,目前社区家庭护理服务的需求和供给并不匹配,大部分地区的社区都以物质为基本保障的前提下提供健康保障服务,却忽视了老年人对精神文化方面需求的重要性。
首先,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物质文化条件日益丰富的同时对家庭照料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相应地,老年人需要各种个性化老年护理服务,例如生活护理、保健、娱乐和精神慰藉。其次,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是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开展的服务供给模式,这导致了下一级的部门为完成上一级政府要求的服务指,始终投入有限的资金到建设大量有形的设施中去,例如在社区租用或购买场地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但是类似于健康教育、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老年人真正需要的服务项目却并不多。许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闲置,且一大部分都只是里面简单的设施闲置在那里具体老年人如何使用或者专业人员怎么利用他来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都没有具体的操作指导。最终难免会导致老年人社区活动参与率低且参与的老年人会逐渐减少。
非政府组织在服务中参与率低
首先,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二者相对比较独立,非政府组织很难参与到政府决策中,从现阶段我国居家养老的发展模式中来看,政府主要是单独的对居家养老政策进行制定,大部分都是政府自上而下的行为,在这政策的制定过程中非政府组织基本上没有机会能参与到政策的制定环节政府制定的很多政策都是宏观的,非政府组织在具体的服务中可操作性低;
其次,非政府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于政府,社会大型捐赠和其他服务的收入很少,社会信任度比较低,在养老服务中的工作不好开展;再次,非政府组织人力资源需要优化,大部分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人员都来自于社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没有接受过专业系统的培训,对于照顾老年人方面有局限性,多数缺少对于老年人健康和精神方面的专业知识,这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及建议
以需求为导向提供服务项目
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主要是自上而下的以政府为主导。在设计服务项目时,没有充分的考虑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而考虑政府绩效评估的面子构建项目。会导致养老资源的浪费同时也无法有效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因此,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应把老年人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向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他们能够负担得起的多样化服务。
首先,对于老年人物质层面的需求。现在大多数城市的老年人都有退休金维持基本支出,所以在物质需求上社区不需要提供过多的服务。其次,在健康方面。很多老年人都没有和子女一起住而是选择单独住在自己的家里,年纪较大的老年人身体各项机能都出现了退化,容易生病耽误治疗,在这方面社区应该先调查居住在社区的老年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健康情况,并安排一些定期体检的活动,对于身体不便的老人也可以提供上门体检服务,对于一些潜在病及时诊断,充分满足社区对老年人健康保障的需求。
再次,最主要的就是对于老年人精神方面的需求。由于子女工作忙,大部分老人都缺少子女的陪伴,精神上会感觉寂寞,长时间也容易患上老年痴呆症,社区应该加大精神关爱服务的设施投人和精神文化产品开发,比如兴办社区老年大学、老年旅游、老年健身房,老年社交等,促进社区老年人精神文化的发展,真正的让老年人能够通过社区这个平台感受到老年生活也可以丰富多彩。
构建政社合作共赢关系
福利多元主义启示我们,基于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发挥政府、社区和非政府组织的共同作用。实践证明,没有一方能单独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合作才是一种务实的选择。
非政府组织可以弥补政府功能不足,政府由于自身有局限性和束缚性,在养老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下逐渐不能满足多元化养老需求,非政府组织因为处在宽松的政治环境下容易贴近老年人群体,他们可以根据老年人不同的养老服务需求及时灵活地调整服务内容和方式,无疑是政府功能不足的很好的补充。
在政府宏观政策的指导下,非政府组织和社区之间也可以出现良性互补。首先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人员由于没有行政事务的牵绊能更好的在居家养老项目上发挥专业水平,同时非政府组织的志愿者人数很多能很大程度上缓解社区工作人员的压力;同时由于社区在基层,这种得天独厚的条件,可以更好的了解老年人的实际服务需求,三者之间相互合作不断提升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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