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加盟- 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9-02 08:54:43 homechen 98628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卫医发〔202118

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实施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311号)的要求,我委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医政医管处 钟力,0771-28560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实施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311号)的要求,针对老年人反映突出的就医问题,不断优化我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流程,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健康广西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妥善解决老年人看病难等问题,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切实增强老年人就医获得感。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应当优化老年人进入本机构的预检流程,在医院入口增设老年人“无健康码”绿色通道,测量体温后,配备工作人员、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操作;协助没有手机或确实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人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缩短老年人在诊区外等候时间。
  (二)提供多渠道预约挂号服务。
  各医疗机构要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优化诊疗流程,贯通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助力老年患者便捷挂号。区内三级医院要增加预约诊疗服务比例,完善一人绑定多卡功能,畅通家人、亲友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在做好非急诊全面预约的基础上,根据老年人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三级医院应当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前开放一部分号源,优先用于老年人挂号。医联体牵头医院要逐步将预约诊疗信息系统延伸至医联体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畅通双向转诊通道。
  (三)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流程。
  各医疗机构要针对老年人使用互联网和智能设备中遇到的困难,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界面设计和服务功能,充分考虑老年人使用习惯,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功能。诊前电话预约热线12580保留人工服务功能,为老年患者预约挂号提供便捷服务。在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同时,结合老年人就医需求,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窗口。推动通过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多介质办理就医服务,鼓励在就医场景中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在门诊设立标识清晰的老年人综合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助老器具借用等综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开设老年人综合服务门诊,提供诊疗、康复、护理、用药指导等“一站式”服务。
  (四)提供便利的药事服务。
  医疗机构应当落实慢性病长期处方的有关要求,减少老年患者往返医院的次数。积极推行中药饮片代煎、药物配送、用药咨询等服务,方便老年人就近配备慢性病常用药物。推行门诊智慧药房建设,推动处方系统与药房配送系统对接,减少患者取药等候时间。
  (五)推行出入院“一站式”服务。
  医疗机构应当不断优化出入院流程,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建立入院综合服务中心或窗口,统一办理住院所需的信息登记、住院缴费、住院前检查检验预约等各类事项。在病区或住院部提供出院费用结算、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出院小结打印等“一站式”服务,让老年人办理出入院更便捷。
  (六)加强住院老年患者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住院老年患者安全风险的管理,如肺栓塞、跌倒、误吸、坠床等,建立高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对住院的老年患者开展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管理,并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提供膳食营养服务。鼓励患者及家属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陪护人员服务老年患者的能力。
  (七)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
  医疗机构应当安排社工、志愿者或其他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
  (八)构建适老化就医环境。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老年人特点改善就医环境,配备必要且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在门诊和住院病房设置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医疗机构主出入口应当设置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点,并有安全标识。医疗机构内的标识应当清晰、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九)统筹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保障服务。
  在制定或修订各类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充分考虑老年人在智能技术应用上的困难;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中,对老年群体先采取处置服务后办理、专人指导的方式,切实解决老年人应用智能技术的困难。积极开展面向老年群体的卫生应急知识技能普及活动,不断增强老年群体卫生应急素养水平。
  (十)加强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就医的宣传引导。
  医疗机构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向老年人宣传运用智能技术就医,开展适宜老年人的医疗相关智能技术的培训,帮助老年人熟悉互联网医疗服务流程和操作程序,引导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就医,逐步适应现代就医模式。
  (十一)推动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
  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医联体、互联网等手段将服务延伸至老年患者家中,按照《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上门巡视、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根据《居家医疗服务参考项目(试行)》结合,优先为失能、高龄或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提供医疗风险低、适宜居家操作实施的技术和服务项目。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或“呼叫中心”等,为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日间护理服务。
  (十二)完善老年人日常健康管理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规范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给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并按照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要求,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整合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资源,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以及随访管理等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将便利老年人就医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工作内容,与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整体同步推进。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鼓励各医院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完善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可落实、可操作、可执行、见成效。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影响老年人就医感受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便利老年人就医的举措。各医疗机构要在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持续优化服务、创新工作举措,总结工作经验,妥善解决老年人看病难等问题,切实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卫生健康委要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切实落实方案要求,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畅通服务投诉渠道,对于因拖延相关工作、落实工作不力而发生严重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医疗机构,要严肃处理。要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对患者满意度进行持续监测考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及时准确做好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对各医疗机构典型案例和有益做法要及时进行宣传交流,引导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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