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年养老 |九旬老翁将八旬老人推倒致残 养老院担责?

2018-03-29 09:47:53 admin 4788


       86岁的吴老伯在养老院摔伤致残,说是91岁的刘老伯将他推倒的。于是,刘老伯和养老院都成了被告。在养老院未保留监控录像的情况下,刘老伯辩称自己无辜,养老院也坚称尽到了养护责任。那么,吴老伯的伤残应由谁来担责?近日,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此外,来自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十余名人大代表,也旁听了庭审全程,对涉老服务纠纷案件的审理实施监督。

  养老院未保留监控

  2017年3月1日,86岁的吴老伯在其住养的某养老院摔倒了。经司法鉴定,吴老伯右股骨骨折、9级伤残,在晚年遭受飞来横祸。

  据吴老伯说,他是被别人推倒的。但养老院方面却因故未保留现场监控录像,也无人能证明吴老伯的话。更出人意料的是,吴老伯表示推倒他的人,是91岁高龄且患有思维障碍的刘老伯。

  “当时,刘老伯想要进入吴老伯的房间,吴老伯不让,两人发生争执,刘老伯便将吴老伯推倒在地。”庭审中,吴老伯的代理律师讲述了事发经过。

  律师还表示,吴老伯摔伤后,表示自己右股处疼痛。但养老院拖延了半日,才将吴老伯送往医院。且送院后,吴老伯仅接受了口服药物治疗,就返回养老院。直到事发次日养老院通知家属后,吴老伯才由家属陪护前往专科医院,接受了全面治疗。

  “吴老伯在养老院接受的是最高标准的一级护理。而刘某也是一名应重点看护的老人。可养老院方面却对这两名老人均看护失职,致他们发生冲突,吴老伯受伤致残;事发后,养老院未能向吴老伯提供及时救治。”吴老伯的代理律师诉请:由两被告刘老伯和养老院共同承担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3.5万余元。

  家属误签赔偿协议?

  对于吴老伯的诉请,养老院方面表示无法接受:“院方护理人员从未离开现场,但老人摔跤是一瞬间的事,反应来不及实属正常。”院方还表示,此前已和老人家属签订过一份赔偿协议,赔偿款5000余元已经给付,而家属按约也不应再提起诉讼,此举有违诚信。

  对于赔偿协议一说,吴老伯家属对此嗤之以鼻:“院方是把这张协议夹在厚厚的保险理赔手续里给我一张张签过来的,我哪里分得清楚?”该观点也通过代理律师当庭提出,律师认为:“该赔偿协议的签订,属于一个蒙骗过程。”

  刘老伯委托代理人则表示:“刘老伯与养老院签订的住养合同中,明确规定刘老伯享有人身自由。为何他不能在院内自由行走?此外刘老伯在院期间,能够做到友好团结其他老人,从未与人发生过节。原告提供的证据,也无法直接证明吴老伯的摔倒是刘老伯所为,也有可能是他自己摔倒的。”

  人大代表旁听实施监督

  记者在庭审旁听席看到,本案吸引了一群特别的旁听观众——黄浦区人大内司委的代表们。

  记者了解到,这次区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是内司委李小华律师的提议。今年1月他提出代表建议称:“对于黄浦区内影响大,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养老、金融等重大民生案件,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或安排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实施人大监督。”李小华表示,对于区域内涉及养老服务纠纷的民事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示范性强,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有利于促使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黄浦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戎颖告诉记者,黄浦区常住人口老龄化严重,在全区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超过36%。今年区人大将对全区老年权益保障工作开展依法、依条例的检查。而养老机构对其服务的老年人具体担责情况,将是代表们的聚焦重点之一。

  由于本案并未当庭判决,庭审后,在黄浦法院与人大代表面对面座谈中,法官和代表们围绕“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公民权利的保护”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李小华代表说:“本案判决结果或产生较强示范效应,将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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