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政策- 常州市优化养老床位结构实施分档分类补贴,每张床位最高补贴10000元!

2022-03-29 12:09:57 homechen 1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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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优化养老床位结构实施分档分类补贴


为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床位机构,提高护理性床位比例,切实加强医养深度融合发展,加大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更好地为失能和失智老人提供长期的照顾、护理、康复和保健等服务,2017年6月15日,常州市出台《关于新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养老机构取得卫计部门核发的不同类型的资质,实行分档分类补贴。

按照补贴标准,对新办的自建产权用房且符合护理型养老机构条件的,每张床位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租赁用房且租期5年以上的新办养老机构,符合护理型养老机构条件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凡2014年1月起新办的自建产权用房的养老机构和新办的租赁用房且租期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连续六个月实际入住率达50%以上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且取得卫计部门核发的护理院资质、护理站资质、医务室资质的,分别以养老机构核定床位数的100%、90%、80%计发护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且养老机构提供场地开设医疗机构的,以养老机构核定床位数的70%计发护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且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合作协议的,以养老机构核定床位数的65%计发护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已按照普通床位申请了一次性建设补贴的,申报护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时补足到上述标准。

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总床位数达23900张,护理型床位达12744张,占机构床位总数的53.3%,比2015年度提高了2个百分点。社会力量或公建民营床位数为18649张,占机构床位总数的78%,比2015年度提高了11.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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