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年养老快讯:老人养老机构吃饭时被噎死谁负责

2017-09-25 09:11:11 admin 1077

86岁的老人在养老院吃饭时,被一颗肉圆噎死。家属认为,这是养老院工作人员工作失职导致,院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而院方则认为,老人住进来的时候就有吞咽功能障碍,发生意外不可避免,院方不承担全部责任。事件发生后,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养老院类似的意外时有发生,责任到底归谁?


养老院加盟

      

事件 老人在养老院吃饭时噎死 

      

11月14日中午11点多钟,位于南京路子铺的南京海熙养老院里,老人们正准备吃午饭。按照该养老院的工作分配,一个护理人员要照顾两个老人进食。 

      

86岁的冷大爷住进养老院有3个多月了,当天中午食堂提供的菜肴里有肉圆,护理人员将饭菜放在冷大爷面前后,转身将另外一份饭菜送给另一位老人,还没来得及回过身来帮助冷大爷吃饭,冷大爷已经将一个肉圆放进了嘴里,没想到短短几秒钟后,冷大爷就被噎住了,当即脸色发紫,情况非常危急。

      

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幕,护理人员吓懵了,待回过神来后立即边呼救边帮老人抠喉,但施救无效,冷大爷的情况越发糟糕,护理人员见状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老人随后被送到了附近的南京第一人民医院,经过一段时间抢救后,医护人员宣布老人死亡。抢救过程中,医院从老人的气管里吸出来一颗肉圆,就是这个肉圆活活噎死了老人。

      

家属 养老院推卸责任赔偿不力  

      

对于老人的意外死亡,老人的儿子冷先生悲痛不已。他告诉记者,父亲出生于1929年,是一名老军人,并于1946年参加革命工作,因战而导致七级伤残。

      

据冷先生介绍,他兄弟姐妹好几个,只有他一个人在南京工作,父亲也一直和他一起生活。由于近年来父亲的身体不是很好,家里人都要上班,老人自己提出去住养老院,替儿子减轻负担。几个兄弟姐妹经过商量,今年8月份将老人送到了位于南京路子铺的南京海熙养老院,每月费用3600元。

      

冷先生说,虽然老人有轻微的脑梗,但是身体其他机能正常。就在去世的前几天,老人还与东北过来看望他的哥哥掰手腕比手劲。“好好一个老人,就这样没了,我们真的无法接受。”

      

冷先生告诉记者,安排完老人的丧事后,他们曾多次与院方就赔偿一事进行交涉。冷先生称,院方安排一名律师进行调解,律师给出的建议赔偿金额为丧葬费3.1万元,死亡赔偿金17万,精神抚慰金4万,抢救费3000元,合计24.4万。对于这样的结果,家属虽然不甚满意,但是考虑到人死不能复生,也就答应了律师的建议。

      

没想到几天后,院方表示对赔偿方案不能接受,要求再次协商,冷先生把赔偿金额降到了20万,但是院方还是没有答应,最终院方给的解决方案是8万元。

     

 “老人住进养老院时我们已跟院方叮嘱过,老人因为脑梗有吞咽功能障碍,进食需要护理人员帮助,没有想到最终还是因为他们护理不当而发生意外,责任在于养老院,他们必须给予赔偿。”冷先生气愤地说。

延伸阅读: 时间就是生命。人被噎住后,呼吸心跳骤停,最佳抢救时间是之后的4至6分钟,如果没有在这一黄金时间内接受心肺复苏,每过一分钟,当事人生存的机会就直线下降,超过10分钟,一般情况下人就没有了。急救方法如下图:

      

院方 承担全部责任不公平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南京海熙养老院的朱院长。提到这起意外,朱院长也非常难过。她说,老人的确是在养老院吃饭的时候噎死,养老院的护理人员也的确有责任,但是对于一个有吞咽功能障碍的老人,发生这样的意外,要养老院来承担全部责任也是不公平的。

    

据朱院长介绍,冷大爷来养老院的确时间不长,刚来的时候,他们就发现了老人有吞咽功能障碍的问题,家属也承认了这一点,因此他们都会将食物夹碎后才喂给老人。

      

朱院长说,按照院方的工作方式,一个护理人员要负责两个老人的生活起居,这在南京养老机构中是常见的。护理人员没想到,就在他转身将饭菜送给另一个老人时,冷大爷自己夹起一个肉圆吃了起来,结果意外就发生了。

      

事情发生后,养老院的医护人员也积极地采取了急救措施,并及时将老人送到了医院,遗憾的是老人还是不治身亡。事发后院方也积极地配合协调解决此事,但是院方无法满足死者家属提出的全责赔付金额。“我们认为老人的意外死亡,院方有一定的责任,但是老人本身身体就有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的意外事故,我们不能承担全部责任,因此赔偿8万元也是有根据的。”朱院长最后表示,双方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她将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律师 养老院应承担主要责任 

      

老人在养老院被肉圆噎死,到底应该由谁负责?

      

昨天傍晚,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南京众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永华。杨律师认为,这起意外事件从法律角度来说,不是哪一方的责任,但可以肯定地说养老院要负主要责任。

      

据杨律师介绍,冷大爷住进养老院的时候,家属已经向院方说明了老人的身体状况,并重点强调老人患有脑梗引起的吞咽功能障碍,院方也认可了老人的身体问题,并承诺会将食物处理后喂食。在这种情况下,事发当时尽管是老人自己将肉圆吃下去,但是护理人员仍旧负有一定的责任。“护理人员在明知老人身体有缺陷的情况下,没有做到防范,就是失职。”

      

除此之外,养老院在急救方面也存在缺陷。在正常的食物哽噎过程中,只要处理得当,一般不至于丧命,这就暴露了养老院在发生突发意外情况时处理能力达不到要求,因此导致悲剧发生。从这一点上说,养老院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杨律师同时表示,在这起事件中,责任也不能全部推在养老院身上,死者身体状况也是诱发死亡的原因之一,因此,从法律的角度出发,这起事件应该是养老院承担大部分责任。

      

杨律师认为,这起事件除了牵涉到责任和赔偿问题,还暴露出养老机构自身的缺陷,因此类似的案例经常发生。就本案而言,如果护理人员在一些特殊老人身上或特殊时间段,采用一对一的服务,这种意外就基本可以避免。

延伸阅读: 吞咽困难的几类成因


吞咽是一系列复杂的、高度协调的肌肉运动的结果,延髓内的吞咽中心管理和协调着咽部吞咽运动的全过程。吞咽困难是指食物进入口腔直喷门过程中受阻所产生咽部或食管部位的梗阻。由于病理、心理等因素造成老人不会、不愿或不能吞咽食物,或者吞咽动作反应迟缓,亦或只能吞咽细小和流质食物,都应属于老人吞咽困难范畴。

特别当发生噎食,食物卡在咽喉或食管狭窄处,咽不下去,也咳不出来,会引起压迫症状,将严重威胁老年人的生命安全。


吞咽困难的成因主要有以下4类:


(一)生理原因


消化液分泌量减少:随着年龄增长,消化腺的分泌量逐渐减少,尤其唾液分泌减少,影响食物分解;

牙齿脱落:不能充分嚼碎大块食物;

吞咽动作障碍:吞咽无力,咽下困难;

食管肌肉蠕动减慢:食管排空时间延缓;

反射迟钝:吞咽反射、收缩、蠕动不同步。


(二)病理原因


脑血管病变导致球麻痹极易引起吞咽功能障碍;

返流性食管炎,胃酸返流刺激致局部水肿、灼痛,影响吞咽;

食管裂孔疾病,造成食物通过困难,压迫气道;

舌后坠、咽喉水肿、炎症等;

食道狭窄或肿瘤压迫;

口腔出血,血块阻塞呼吸道。


(三)心理因素


精神过度紧张,抑制进食;    抑郁症;

思维、精神异常,拒绝进食或吞咽;

情绪激动、躁动;    情绪过于悲伤、思虑。


(四)其他因素


进食速度过快:不咀嚼,大口吞咽;

进食姿势不正确:长期卧床进食,进食困难;

进食时说笑、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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