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开展2018年市政府实事项目——郊区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的通知

2018-04-09 09:21:34 admin 5182



养老政策


上海:关于开展2018年市政府实事项目——郊区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的通知

沪民福发〔2018〕9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解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结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6〕70号)中关于“促进城乡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2018年,改造40家郊区农村薄弱养老机构已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养老机构为实施主体,2018年完成40家郊区农村薄弱的公建、民办非企业养老机构改造。

 

二、改造要求

 

郊区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参照上海市《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及其他相关规范和要求,以保障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和入住老年人的安全为出发点,切实提升养老机构设施水平与服务能级,提高入住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三、申请条件

 

郊区农村薄弱养老机构申请设施改造和设备添置,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养老机构正式执业并运营5年以上的(含5年);

 

(二)近5年内未享受过同类改造补贴;

 

(三)养老机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无障碍设施、失智失能设备陈旧或缺失,达不到相关标准。

 

四、改造范围及标准

 

(一)养老机构适老性改造,包括公共服务用房、活动用房、医养结合和安全设施。

 

1.公共服务用房改造,包括厨房间燃气等特种设备、操作台、灶具、排油烟机、洗涤池、冰箱、炊具等设施;餐厅就餐桌椅、地面防滑、照明设备、降温取暖设备;备餐间分餐、保温设备;浴室(包括公共浴室和老年人房间中的浴室)防滑、洗浴、淋浴、助浴设施和设备、衣物柜配置,确保每个房间有热水;卫生间(包括公共卫生间和老年人房间中的卫生间)防滑、坐便器及安全扶手;污物处理间消毒设施设备;洗衣房衣物预洗设备、洗衣机、消毒水池。

 

2.活动用房改造,包括老年人活动的公共区域房间设置及室内装修、空调、彩电、橱柜等相应设备配置。

 

3.医养结合改造,包括医疗保健用房房间改造、地面改造及医疗保健设备更换或配置;电梯的配置。

 

4.安全设施改造,包括微型消防站改扩建、公共区域地面防滑改造、监控系统添加或改造。

 

(二)失智失能专用护理设备配置,包括呼叫装置、门禁系统、失智失能洗浴设备、康复设备及护理床。

 

(三)其他,包括无障碍设施改造、特种设备间、屋顶或墙面渗水改造等。

 

厨房、餐厅及备餐间改造后符合特种设备和食品卫生相关规定,浴室、医疗保健用房等其他项目改造后符合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和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五、主要环节

 

(一)方案设计

 

由申请改造的养老机构委托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养老机构改造设计方案,科学估算改造项目资金。

 

(二)方案审批

 

区民政局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相关手续、证明材料是否齐备,改造内容、设计方案及预算资金是否合理,确保材料完整、真实。改造内容、设计方案及预算资金可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估,对符合文件要求的改造项目予以预算确认。根据审核结果汇总后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三)招标施工

 

为确保实事项目顺利进行,各区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主动破解瓶颈问题。民政部门要主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在遵守财经纪律的前提下,优化工作程序。原则上,民办养老机构可不实行政府采购,由机构按招投标有关规定选择施工单位;对于公办养老机构,尽量简化程序,统一立项,集中采购,设立招标“绿色通道”,尽快完成规定程序,确保实事项目按时完成。

 

(四)竣工验收

 

项目工程结束后,由区民政局组织竣工验收并委托专业机构出具工程造价审价报告。

 

六、责任分工

 

郊区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以区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区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时间节点、责任人,加强组织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全力推动项目如期完成。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民政局

 

1.统筹本辖区存量养老机构改造工作,组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对存量养老机构改造进行审核,确定改造的养老机构名单;

 

3.组织或指导养老机构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老人安置方案;

 

4.组织或指导养老机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5.监控项目进度和质量,需要时可指定工程监理公司加强质量监管;

 

6.委托专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

 

7.组织申请并拨付项目资金;

 

8.组织对改造项目进行验收;

 

9.会同区财政局做好改造资金的结算工作,并对资金使用加强监管,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10.每月18日前及时上报项目进度,项目结束后开展项目评估。

 

(二)区财政局

 

1.及时安排项目配套资金,明确资金拨付、使用规范;

 

2.配合区民政局做好改造资金的结算工作,并对资金使用加强监管,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七、经费保障与拨付

 

(一)资助标准

 

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郊区农村薄弱养老机构的资助标准以审价报告为准,按项目最终审价结算金额(包括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及审价等费用)补贴。其中: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审价结算金额的40%予以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每张床位1万元;所在区按照不少于1:1配比。

 

改造中新增养老床位的,新增养老床位补贴和本补贴只能择一申请;改造中新设置失智照护功能区域的,本补贴和失智照护床位补贴、失智照护开办费补贴只能择一享受。

 

(二)资金申请与拨付

 

相关区于3月31日前提交上海市郊区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市民政局根据相关区申报的拟投资金额,及时做好资金预算。改造资金少于100万的薄弱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凭项目竣工验收材料与所在区民政进行资金结算。改造资金超过100万(含100万)的薄弱养老机构,可以分两次申请补贴资金,在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取得报建编号,完成招投标后,可以向所在区进行第一笔补贴资金申请,区民政局汇总审核施工许可证、项目预算、项目合同等材料后,向市民政局申请补贴,市民政局按照拟投资额30%予以拨付;待改造项目完成后,养老机构凭项目竣工验收材料与所在区民政进行资金结算。区民政局根据项目竣工审价决算报告核实投资额,会同区财政局向市民政局上报项目决算资金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已通过竣工验收项目的市级福彩金资助资金申请。

 

市民政局收到申请表后,根据资助标准,将资助资金下拨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下拨至项目单位。

 

八、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郊区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是市政府实事项目,是重要的民生保障工程,各区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力推进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二)加强组织协调。民政部门要主动牵头,积极协调发改、住建、财政及其他相关部门,在遵守财经纪律的前提下,优化工作程序,加强对实施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沟通协调改造中的难点问题。

 

(三)落实主体责任。参加改造的养老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程序要求,规范操作,手续齐全。要选择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和检测单位,选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产品生产厂家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确保系统组件质量可靠。

 

(四)严格项目监管。各区要全程监管,项目审核要程序规范、把关严格,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支出节俭,遇到问题认真处理、及时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将对实事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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